有个很老的笑话说:一个乡下人来北京玩儿,随口在大街上吐了一口唾沫,马上过来一个戴着红袖章的老太太对他说:随地吐痰,罚款伍角。乡下人出门特老实,摸出一块钱交给老太太,老太太接过钱,撕了票转身要走,乡下人急了,大叫:还没找我钱呢!老太太一板脸:我不是撕给你一块钱的票吗?要不你再吐一口我不罚你就是了。 笑话人人都爱听,但一旦笑话中的事出现在现实生活中,那可是够你喝一壶的,比如你是个烟民,正好出差到我们湖北,在省会的武昌火车站下车,如果你不幸刚吸完一支烟,也许你还有些公德意识,想找个垃圾桶把烟屁股扔了,可你东看西瞧,怎么也找不到一个垃圾桶,一般中国人也没有养成把烟屁股塞在自己口袋里的习惯,于是你随手扔在地上,好了,马上会有三个执法队员过来(其中只有一人有执法证),没有二十块钱你老兄肯定是脱不了身了。 罚你的款是依据市有关法规,你丢烟头是客观存在,但偌大一个火车站基本没几个垃圾桶也是客观存在,虽然说时下治安状况不太理想,垃圾桶被人顺手牵羊而去也不可避免,但以偌大一个火车站的罚款收入,重新做一些算不上了不得的大工程吧?就算执法人员面慈心善大多教育几声放人(天可怜见,这等好事,实在很少碰见),但火车站本身就是从南来北往的旅客的车票里按一定比例提取了服务费的,花几个小钱多做几个垃圾桶维护环境方便大家应该是顺理成章的吧? 有领导亲自带人走上街头宣传“清洁城市、美化家园”,在市民中引起了很强烈的反响,省级主导传媒自然是讨论的集中发布点,可不知为什么,各家传媒所刊意见全部集中在市民该不该遵守社会公德,如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遵守社会公德,不遵守社会公德将造成怎样的危害,当然还有有关部门最喜欢听的对不遵守社会公德的人施以重罚上,却无人提起该市公用设施严重不足的现实。而最基本的硬件设施不解决,讨论得再好也很容易沦为空话。 何止一个保洁的小问题,生活中的很多程序规则,大体上都是合乎大众利益的,虽然给当事者造成一定麻烦,但只要有关部门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一想,稍增一点人力物力解决因此给人家造成的不便,原本是很容易解决的,老百姓也极少有不配合的时候,可惜当事人往往为了各种利益需要攻其一点不计其余,结果就出问题了,搞得沸沸扬扬,惹得一身骚不说,甚至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肆意侵害消费者权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比如前一阵子闹得很凶的上飞机前的安检,也就是让顾客把带上飞机的所有饮料喝一口而己,其实大家都知道飞机的安全很重要,却为何闹得沸沸扬扬呢?出门在外都挺难的,谁还真愿意背着饮料四处跑啊?只是飞机场的饮料太贵了嘛,超市里几毛钱的瓶装水你这里卖十几块,人家怎么想?你说清楚安全措施,请人家理解,然后按照市场价给旅客供应饮料不就皆大欢喜了吗?一方面不让人家带饮料,另一方面借独家经营之便牟取暴利,人家怎么能没意见? 再比如春运期间的“三禁”,人家旅客配合你的工作,把自己的行李给你检查,你细心一点不是大问题吧?检查完了,没什么问题你给人家原样包好不算过分要求吧?毕竟人家春运期间坐车是多付了钱的!可有些地方就不,先胡乱粗暴地把你的东西散开,重新打包就是你自个的事了,行李被撕开了,要重新包装,绳子封口胶之类的东西少不了吧?好了,你得用钱买,价格通常是市面上的几十倍。你说逢年过节谁不希望早点回家呢,当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好恨然给钱算了。我自己就碰上就种事,三米来长的封口胶要了我十块钱,市面上十块钱可以买几卷了吧,那该有几百米长?当时气得不行。 很多有利于公众的程序规范,为什么得不到公众理解得不到好的实施效果呢?有关执行者漠视公众利益缺乏全盘考虑是其中关健,不考虑社会大众基本遵守社会公德的客观事实,不把如何为大众遵守程序规范提供便利条件放在首位,一心想着如何罚违规者的款当然得不到人家的认同。结果主事者因为好心被指斥憋气,消费者权益被侵犯受气,只有少数别有用心者混水摸鱼笑得不行,比如火车站里的那些罚款到哪里去了谁说得清楚?机场靠暴利赚来的那些非法所得哪里去了谁说得清楚? 总之任何一件事情不考虑大众利益都是办不成的,好象有些人动辄以新加坡执法如何如何之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人家执法之严举世皆知,但你不能忽视了人家公用设施的健全,人家之所以执法严首先是因为已经为你不违规创造了很便利的条件,否则哪里执行得下去?我不相信新加坡人会有在闹市区一口唾沫吐在纸巾里然后满世界找不着垃圾桶的经历! 可能很多人本来就没打算让你找得着垃圾桶,不是有城市给各执法人员规定了罚款任务并与工资挂钩吗?不是有车站就罚款上交额拟定基数公开招标吗?罚不了款人家不是下岗了吗?如此一想又豁然开朗了。只是另有一股疑惑又升上来:罚款是什么时候变成有关单位工作的主要目的的呢? |